C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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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nel Working Environment

  • 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設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統籌規劃、督導及推行勞工安全衛生事務,強化員工於工作場所之安全保護措施。
  • 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特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四條及其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條規定訂定員工安全守則。
  • 針對廠內各項設備,各單位主管率相關人員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實施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檢點、維護與保養。由使用單位及安全衛生室會同訂定後依計劃實施。
  • 從事各項工作均應遵循有關安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書及作程序安全檢核表施作及檢核。例如:發變電設備或開關場所實施部分停電作業時,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標誌,有電部分以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標誌,用以警示。作業完成後應先確認從事作業之員工已離開且無感電之虞,始得拆除。
  • 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本公司在職勞工律依規定接受所排定各項為維護勞工健康,所實施之定期健康檢查,兩年一次。特殊作業環境者,則實施特定項目特殊健康檢查。
  • 本公司設置有“安全衛生室“,組織了作業主管、管理師及管理員,用以推動及實施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另設有專任醫護人員,臨廠辦理勞工健康服務工作 。